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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二章 龙城飞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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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长孙无忌的话很有代表性,代表了文人的性格。免费

    诗呢,当然是他的,花了钱嘛,但是……自己的东西就一定要了解它吗?

    程处默尴尬之时,程咬金却兴冲冲大笑道:“俺儿子文武双全,有啥不懂的尽管请教,吓死你们这帮老杂……老长辈。”

    长孙无忌也懒得计较程咬金的口无遮拦,笑道:“好,老夫且问你,‘但使龙城飞将在’此句,‘飞将’所指何人耶?”

    程处默想哭……

    他现在才发觉这笔买卖做得不利落,早知如此,应该让那小子逐字逐句解释一遍再放他走才是。

    “飞将,飞将嘛……”程处默被逼得黑脸泛起红光,迟疑半晌,眼角余光一瞥,指着程咬金道:“飞将自然是我爹!”

    长孙无忌笑道:“哦?你爹为国征战沙场多年,战功彪炳,天下皆知,可老夫与你爹相识数十载,怎从不知你爹竟有‘飞将’之美称?”

    被长孙无忌这老家伙逼到这个份上,程处默硬着头皮索性放开了编瞎话:“有天我爹喝多了,独自爬上家里的房顶撒酒疯,撒了一阵从房顶跳下,一头扎进后院的池塘里,从此我爹有了‘飞将军’的雅号……”

    “噗——”堂内所有人全部喷了。

    长孙无忌快笑抽了,上气不接下气道:“原来竟是这般得来的雅号,汉朝李广将军泉下有知,亦当欣慰‘飞将军’名号后继有人,幸何如之。”

    诗中出处,赏

    诗的人全都明白,偏偏作诗的人不明白,很尴尬的场面。

    程咬金气得老脸发绿,在揍儿子和揍客人之间犹豫了一番后,终于决定先揍客人,太气了,不能忍。

    “长孙老匹夫,你出来,俺跟你决一死战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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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因为李素的一首诗,几位国公名臣名将打成了一锅粥,而李素浑不知情,悠然地在太平村过他的太平日子。

    有了二十亩田,李家也算是村里的小地主了,当然,比起同村的东阳公主还差得远。

    小地主也是地主,理论上来说,李素和公主殿下已是同一个阶级了,剥削阶级。

    李素仍每天坚持上村学,老爹盯得紧,敢不去就祭起法器抽,课堂上郭夫子已不太敢教他了,毕竟他只是穷教书的,对这位能作出“有花堪折直须折”的大诗人,他能教什么?

    不过李素的短处却还是被郭驽拿捏住了,李素的字写得太臭,郭驽实在忍不下去,于是每天在学堂里,别的学生摇头晃头子曰诗云的时候,李素总有特别的优待,郭驽给他特制了一个小沙盘放在桌上,又很慷慨地把自己收藏的许多字帖拓本贡献出来,让李素专门练字。

    李素并不反对练字,事实上他也是一个凡事追求完美的人,自己那笔臭字他比郭驽更忍不下去,练字早已提上日程。

    自仓颉造字以来,华夏汉字比文化更渊远,有了毛笔之后,汉字的字体愈发多变。贞观年间,最流行的字体莫过于飞白体,无论朝堂还是民间,皆以飞白为主。

    飞白早在汉朝便有,后来书圣王羲之和他的儿子王献之尤精飞白,而如今的大唐皇帝李世民,正是王羲之的超级脑残粉,酷爱模仿书圣笔迹,上有所好,下必效之,于是飞白这种字体迅速在贞观年间成为时尚。

    坦白说,李素并不太喜欢飞白这种字体,其势太过浑圆,着笔太过无力,功力稍有不足便很容易把一篇文章画成鬼画符模样,很难看。

    所以李素左思右想,再思三思之后,终于做了一个很正确的决定——努力学好飞白体。

    对于一个写字其臭无比的人来说,有资格挑挑拣拣吗?

    再说,随波逐流才是李素的人生信条,非要在这种小事上标新立异跟所有人作对,有必要吗?

    每天在学堂里练两个时辰的字,下午回到家,李素偶尔扛着农具到自家田里帮老爹干点活,偶尔也叫上王桩王直兄弟,去河滩边晒晒太阳。

    日子真的很悠闲,不愁吃穿的基础上能够每天过得如此懒散悠闲,对李素来说便是莫大的福分,他越来越珍惜现在的生活,刚来到这个年代时脑子里冒出的一丝丝建功立业的野心,早被如今幸福的懒散生活消磨得干干净净。

    袅袅炊烟在黄昏的余晖里摇曳而上,金色的残阳铺洒在河面上,李素看着远处自家广袤的土地发呆。

    “该买两头牛了啊……”李素喃喃自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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